作者:王曉剛
記者昨日從省公安廳獲悉,日前甘肅省教育廳、公安廳、財政廳聯(lián)合下發(fā)通知要求,各市(州)教育、公安、財政部門要將實施校車安全工程作為一項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,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,加強校車安全管理,為需要乘車的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學生上下學提供方便,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,切實把民生實事辦好、辦實。
據(jù)悉,為確保在今年秋季開學全面順利實施校車安全工程,三部門要求各市(州)教育部門要做好開通寄宿學生上下學周末接送班車基礎數(shù)據(jù)調(diào)查摸底工作;積極協(xié)調(diào)配合交通、公安部門研究制定開通學生周末接送班車實施方案,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檔案,與使用校車的學校簽訂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,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(jiān)督管理;公安部門要嚴厲查處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、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等違法行為,加大對校車超載、超速、疲勞駕駛、酒后駕駛、非法超車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,堅決杜絕貨車、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的行為;財政部門要在縣(市、區(qū))合理確定月票價格的基礎上,對運營單位提供校車服務與市場運營所產(chǎn)生的差價進行認真核算后,按照省、市、縣3:2:5的比例進行補貼,同時向省級財政部門上報義務教育階段需要乘車的寄宿學生總數(shù)、補貼標準和補貼額度,市、縣政府補貼資金劃撥運營單位后,經(jīng)省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直撥省級補貼資金到運營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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